本銀聯國際跨境B2B綜合支付平臺用戶服務協議(下稱“本協議”)為銀聯國際有限公司(下稱“銀聯國際”)和貴公司(下稱“用戶”)之間所共同訂立,具有合同法律效力。
銀聯卡:指由銀聯國際或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國銀聯”)會員發行的使用其分配或審核的BIN號和銀聯標識、符合業務規則和其它會員檔所規定的業務規範和技術標準的、用於提取現金或為購買商品或服務進行支付的卡片或類似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於借記卡、貸記卡和准貸記卡)。
銀聯標識:指中國銀聯及/或銀聯國際所擁有的各種商標、企業名稱、產品名稱、標識的總稱——無論其是否在特定國家/地區註冊,包括但不限於“銀聯”標識、銀聯全息防偽標誌、“銀聯”漢字、“UnionPay”藝術字、標識縮微文字等字標識和/或標識文字,以及其他專用標識。
使用者標識:指使用者擁有的商標、企業名稱、產品名稱、標識的總稱。
銀聯國際跨境B2B綜合支付服務平臺:指向使用者提供服務的互聯網技術服務平臺(網址:b2b.unionpayintl.com)及或其用戶端(合稱“本平臺”)。
用戶:指在銀聯國際跨境B2B綜合支付服務平臺註冊並使用服務的商戶。
銀聯國際跨境B2B綜合支付服務:銀聯國際依託本平臺為收付款人提供的跨境支付結算服務,包括但不限於一般進出口收單業務中提供的跨境支付結匯服務,進口電商跨境結算服務等,以及本平臺提供的其他資訊服務(下稱“本服務”)。
跨境B2B支付業務指引:銀聯國際制訂並發佈的,用以指導用戶使用本平臺以及相關服務,包括銀聯國際對該指引不時的修訂;使用者簽署本協議視為同意並遵守該跨境B2B支付業務指引的全部條款(下稱“平臺指引”);平臺指引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1 本協定內容包括協定正文及平臺指引。
2.2 在使用本服務前,使用者應當審慎閱讀、充分理解本協定的全部內容。除非使用者接受本協議所有條款,否則使用者無權使用銀聯國際於本協定下所提供的服務。使用者一經註冊或使用本服務即視為使用者已閱讀並同意本協議的約束。銀聯國際有權根據需要不定期地制訂、修改本協議及/或平臺指引,對本平臺的服務內容、操作流程或業務收費標準進行調整。涉及收費或其它用戶權利義務變更的調整,將於正式對外公告(在本平臺或通過其它事先告知用戶的管道)後施行。若使用者不同意接受本平臺的調整內容,使用者有權以書面形式向銀聯國際申請終止本平臺服務。
2.3 本平臺僅提供跨境支付結算服務,使用者與其他主體之間的爭議應由用戶自行解決,與本平臺無關。
2.4 使用者瞭解並承諾,使用者發起的服務請求均具有真實合法的貨物貿易、服務貿易交易背景。任何不符合國家進出口管理規定的貨物、服務貿易;不具備市場普遍認可對價的商品交易,以及定價機制不清晰、存在風險隱患的無形商品交易;可能危害國家、社會安全,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項目或經營活動;法律法規及相關監管機關明確禁止的專案不得使用本平臺服務。若銀聯國際發現上述違法違規行為,銀聯國際有權立即暫停、中止或終止相關交易,在該等情形下,銀聯國際保留終止/解除本協議的權利。
3.1 本平臺為使用者提供跨境貨幣結算服務,當發生交易時,可通過本服務完成交易。有關外匯支付結匯,適用國家外匯管理局的相關規定。否則,本平臺有權拒絕提供本服務。
3.2 本服務僅可用於使用者在本平臺申報並經核准的服務專案和交易類型,以我司最新發佈的用戶指引為准。
3.3 本平臺提供服務的費用應參照銀聯國際其時有效的費率標準。
4.1 註冊資格
用戶應為依法設立的企業法人,能夠獨立承擔法律責任,並符合以下全部條件:
(1)已取得合法的企業營業資質;
(2)擁有固定的經營場所並運營;
(3)公司業務合法合規,經營信譽良好;
(4)未受到過任何政府機關、行業組織的處罰,且從未作為“可疑商戶”錄入銀聯國際風險資訊共用系統。
(5)若用戶非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人,用戶須全面瞭解並遵守使用者註冊當地司法管轄地區與使用本平臺服務所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則。
4.2 註冊資料
使用者應向本平臺提供註冊資料,並保證提供的註冊資料真實、準確、完整、合法有效。如果使用者提供的註冊資料不合法、不真實、不準確、不詳盡的,用戶需承擔因此引起的相應責任及後果,並且銀聯國際保留終止使用者使用本平臺各項服務的權利。使用者應通過本平臺或其他方式提交企業資質材料影本,包括但不限於:
(1)企業營業執照;
(2)法定代表人證明及身份資訊;
(3)若從事國家規定專營、專控或需要取得國家前置行政許可的經營活動,應提供該相關資質證照;
(4)海關備案憑證;
(5)其他有助於證明企業進出口資質的檔,以及貿易合同、關單、發票等資訊。
銀聯國際將視情況要求使用者適時提供、補充以上材料的幾種或全部。
4.3 快速註冊
4.3.1 用戶有權使用快速註冊功能。在使用快速註冊功能時,不需向本平臺提交第4.2條項下的各項註冊資料。
4.3.2 用戶確認,使用快速註冊功能,其註冊帳戶僅能享受本平臺的部分服務,即付款和訂單資訊查詢。
4.3.3 如使用者需使用本平臺所有服務,需具有第4.1條項下要求的註冊資格,並另行提供第4.2條項下所列註冊資料。
4.4 賬戶管理
4.4.1 用戶需在本平臺進行註冊並且按照銀聯國際的要求提供相關資訊完成審核後方可使用本平臺服務。
4.4.2 用戶應謹慎合理地保存、使用其用戶名和密碼,並且,使用者認可:除非有相反證據,一切在本平臺上實施的,基於正確的用戶名和密碼輸入的行為均視為用戶的行為,該等行為應由用戶承擔相應責任,由該等行為產生的電子資訊記錄均作為處理本平臺業務的有效憑證。
4.4.3 使用者應保證訂單資訊的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在受理訂單時,須記錄包括但不限於以下資訊:交易雙方姓名及名稱、國別、聯繫方式、訂購產品的產品名稱、數量、單價、交易幣種、海關清關單證等可實現交易資訊逐筆還原。該等信息應留存5年備查。
4.4.4 用戶不得將在本平臺註冊獲得的帳戶轉讓、租借或者許可他人使用,否則用戶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並與實際使用人承擔連帶責任。
4.4.5 使用者應當準確提供並及時更新資料,因使用者未及時更新資料導致的一切後果,均應由用戶自行承擔,該後果包括但不限於導致本服務無法提供或提供時發生任何錯誤、平臺帳戶被他人盜用、發生資金損失等,且用戶不得將此作為取消交易、拒絕付款的理由。
4.5 入駐商戶的管理
4.5.1 用戶應負責其所有並運營的電商網站上的商戶(“入駐商戶”)進行管理。
4.5.1 用戶應對入駐商戶的資質進行審核,並要求其提供審核材料,並確保入駐商戶資訊的真實性、合法性、準確性和完整性。
4.6 使用者資訊的合理使用
4.6.1 用戶瞭解並同意,銀聯國際有權應司法機關、行政監管機關等的要求,向其提供用戶在本平臺填寫的註冊資訊和交易記錄等必要資訊,並有權要求使用者提供相關主管部門要求的其它資訊、材料,在該等情形下,用戶有義務配合提供相關的信息、材料。
5.1 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未經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定內容、使用者個人資訊、使用者支付資訊以及介面技術、安全協定及證書、對方的商業秘密、技術秘密等(合稱“保密資訊”)透露給協力廠商。
5.2 出現下列任一情況時,銀聯國際有權披露使用者的相關商業資訊:
(1)國家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或者地方性法規要求提供使用者的相關商業資訊的;
(2)行政機關、監管組織、司法機關或者生效的司法裁判文書要求提供使用者的相關商業資訊的;
5.3 各方保證其雇員及代理人知悉並履行本條的保密義務。
5.4 上述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五年內繼續有效。
6.1 為履行本協定為目的,銀聯國際授權使用者使用銀聯標識;未經銀聯國際事先書面同意,用戶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獲得的使用銀聯標識的許可及附屬權利轉讓或許可他人。
為履行本協定為目的,使用者授權銀聯國際使用使用者標識;未經用戶事先書面同意,銀聯國際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獲得的使用使用者標識的許可及附屬權利轉讓或許可他人;但是,為履行本協定之目的銀聯國際將該等許可轉授予中國銀聯則不在此限。
6.2 除本協議約定之外,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任一方不得任意擴大對方標識的使用範圍和使用場合,不得超越許可的產品範圍使用對方之標識。
6.3 在就對方標識的使用過程中,任一方不得任意改變標識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
6.4 任一方應當嚴格按照對方的要求正確使用標識,且不得作出任何會影響或危害對方標識的價值或有效性的行為。任一方在正式製作或發佈含有對方標識的傳播材料(包括但不限於報紙廣告、電視廣告、網路廣告、活動展示材料、環境展示材料等)前,應將傳播材料的樣稿以電子版或平面的形式報送對方,在得到對方書面確認後方可對外發佈。審批通過後該傳播材料須以實物或平面形式留存對方備案。
6.5 任一方不會使用與對方標識相似或產生混淆的任何品牌(商標)或其他標誌。
6.6 在使用對方標識時,除本協定約定的使用許可外,任一方對對方標識不享有任何其他權利。
6.7 任一方不得將對方標識單獨或與任何字詞、名稱、符號或圖案一併登記註冊或試圖將其登記註冊為商標、服務標章、公司名稱、商號、功能變數名稱或其他,或協助、教唆任何他人採取如此行為,否則任一方因違反此項承諾的任何使用、申請或註冊所涉及的權益將單獨歸對方享有,因此造成對方損失,違約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8 一旦知悉對方標識發生任何可能被侵權、仿冒或不公平競爭,知悉方應立即通知權利方,並應盡必要的協助義務與權利方合作制止侵權、仿冒或不公平競爭。
7.1 當出現一下情況時,銀聯國際有權終止本協議:
7.1.1 銀聯國際在接到主管機關通知或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有合理理由認為使用者及具體交易事項可能存在違法或違約情形時;
7.1.2 本協議(含平臺指引)變更時,用戶明示並通知銀聯國際不願接受新的服務協定的;
7.1.3 使用者違反本協議規定,或使用者違反其它銀聯國際的業務規定導致其無法按本協議履行相應義務;
7.1.4 銀聯國際有合理理由認為應當終止本服務的其他情況。
7.2 用戶有權在本平臺上註銷其帳戶,屆時用戶與銀聯國際基於本協議的合同關係隨即終止。用戶的帳戶被註銷後,銀聯國際沒有義務為用戶或協力廠商保留或向用戶或協力廠商披露使用者帳戶中的任何資訊。
7.3 用戶同意,用戶與銀聯國際的合同關係終止後,銀聯國際仍享有下列權利:
7.3.1 繼續保存使用者的註冊資訊及使用者使用本平臺服務期間的所有交易資訊。
7.3.2 使用者在使用本平臺服務期間存在違法行為或違反本協議的行為的,銀聯國際仍可依據本協議向使用者主張權利。
8.1 本協議的解釋、生效、執行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為免歧義,前述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以及臺灣地區法律。
8.2 因本協定發生的一切爭議,協議雙方應平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事項提交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以訴訟方式解決。